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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o章(1 / 2)

让他就这样当个少年吧。

有些事,由当大哥的来扛就行了。

“我还没老呢,还没有到像个怨妇一样,与你叨叨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时候。”萧珩看向远方,深夜的启明城依旧有温柔的明光,也让他琥珀色的瞳孔有了不一样的神采。

“萧重明……”

殷无极想再问,便被将军的手臂揽住脖子,糊弄道:“别问了,当年你我都潦倒,后来你我都流离,今日在此并肩,与明月痛饮,江山尽在眼前,如此便够了。”

他言语间的沧桑萧索,让殷无极短暂地沉默了一些,便不再追问。

酒过三巡,萧珩扬手递给他喝尽的酒缶,好似打趣他似的,笑道:“今日好光景,怎能有酒无乐,无涯君通音律,来一段助助兴?”

“萧重明,你总唤我主君,却又没半分正形,惯的你。”殷无极虽然这么说,但也没觉得如何,反倒笑了,“……罢了,那便来一段《击鼓》。”

北渊无雅乐。殷无极就算斫琴制笛,也无人相和。唯有这酒缶,与知交对饮半酣,兴致来时,可以即兴叩之,也算是一段秦风小调。

于是他吟道:

“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”

“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”

“……”

萧珩将肘部搁在膝上,微微倾身,去看他黑袍赤瞳的主君唱秦风的样子,大笑道,“我喜欢这个调子,有我故乡的味道。”

他饱读兵书,也不是不通典籍,但是更多的精力总在钻研武道。风雅虽然会拽几句,但他乱用一气,情感抒发了,就是语义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
所以,出自圣人门下的殷无极与他咬文嚼字,阴阳怪气他,他有时听不懂,甚至还虚心请教几句,才能回过味来恼一句:“你骂我呢?”

“这首《击鼓》,来自《诗经·邶风》,讲的是士卒征战,去国怀乡,却不得归家。”殷无极击缶而歌时,颇有几分曾经的圣人弟子无涯君温文尔雅的模样,一身宽松的玄色儒袍,披散墨发,神情放松而惬意。

“后面几句,讲的是同袍战友同生共死的情谊,我尤其喜欢。今日,便唱与你听。”

古老的战歌仿佛成为耳畔的东流水,声音已经模糊不清。

当刀贯穿萧珩左腹时,将军的枪也刺穿了敌人的胸膛,离击破魔心只差短短一寸。但就在那决定生死的一瞬间,风不度单手握住了枪尖,凭着被萧珩毁掉一只手的代价,止住了萧珩近乎神鬼的一刺。

再退开时,风不度半身染血,宛如恶鬼;萧珩银甲破碎,魔气近乎枯竭,皆是重伤。

“萧珩!”刀客没想到他被消耗了这么久,依旧还有刺破护体魔气,重伤自己的能力,神色一时狰狞,“吾要用你的血祭我的刀!”

北渊洲修魔炼体,多追逐极致的武道。顶尖之战中 ,各自都有瞬间杀死对方的能力,只要一个微小的失误,就足以葬送自己。

萧珩的耳畔似乎又有战鼓声了,嗡鸣着作响。

哪怕他不去看,不去听,但他依旧能够感受到生命的流逝。

他的将帅之道,选择背负士兵的一切。生命、荣光、意志……战友同袍用尸骨为他铺路,送他上山,他甚至不能回头再看一眼,只怕自己会分心,死在这生死一线中。

走到这里,他已经没有回头路。

击缶声似乎穿越了时间,他想起多年前的月光下,殷无极一边击缶而歌,一边看向魔洲南,看向微茫山的方向。

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……”

黑袍的大魔唱着,好似目光能穿透迢迢的山河,与古今共享一轮明月。

萧珩左手按了一下自己的腹部,那里被刀捅出了一个大窟窿,漏着风。他却差点流出来的内脏给塞回去,伸手运起魔气,直接燎了一下血流不止的伤口,狠的像是没有痛觉。

“哈哈哈,再来!”狼王一旦咬住猎物,便像个疯子,非得把对方的血与肉都撕扯干净。

萧珩再啐了一口血沫,哪怕英雄末路,他也不曾后悔闯上这一遭,“再来试试老子的枪,看我能不能把你的脑袋给削下来!”

他是浴血的杀神,让人心生寒胆。

英雄穷途!

“好啊,我就送你去轮回里,和你的主君作伴!”风不度举刀,面对魔气近乎枯竭的萧珩冷笑道,“我会把你们的尸骨都烧干,洒在启明城的废墟上的——”

就在这时,原本早已尸横遍野的阶梯之上,传来脚步声。

这些声音很杂乱,并不像是成建制的士兵,但或是沉重,或是轻灵,气息皆是磅礴,竟是一批让人难以忽视大能魔修。

“什么人?”风不度向下看,他没有听说过青君还有这样的后手。

“阿弥陀佛,贫僧是来超度的。”禅杖一声作响,武僧禅让从容地走上天阶,他的目之所及,或是尸首,或是火油烈火,一片厮杀后的狼藉。“顺便,来见一见传说中的启明城主,与殷施主论一论佛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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