筑薇直接一巴掌甩在她脸上。
余予笙浓密的长发垂在脸侧,并没有抬手去捂自己的脸。
“你不是说……”
“那是说给外人听的,你还真信?”筑薇声线极之漠寒:“这个世界从来不是重在参与,你要足够好,才能让所有人记住你、喜欢你。”
这句话余予笙记了很多年。
她要足够好,才会有人喜欢她。甚至她的父母,也是这样。
十八岁那年,乔之霁低头来吻她时。
余予笙低低说了句:“最近熬夜太多,我额角长了颗痘。”
乔之霁:“所以?”
余予笙呆呆望着乔之霁。
所以今天的她自己,是不够好的她自己啊。
可乔之霁毫不在意的吻了下来。
两人的事曝光以后,筑薇气得冷笑,将一只古董花瓶向余予笙砸去。
花瓶擦着余予笙的耳畔飞过,砸在墙面,跌碎成一地的瓷。
余予笙低头去看,说不上为什么她这一刻心底出奇的冷静。她只是看着,心想自己就像这碎瓷片,在她足够好的时候,她是这个家美丽的装点,在她不够好的时候,他们情愿她不复存在。
那一次闹得很凶,余予笙绝食许久。
最终让她决定放弃的,除了余家对乔之霁的手段,还有筑薇坐在她床畔,对几近虚脱的她说了一句话:“就算你跟她在一起又怎么样?脱离了家庭你什么都不是,可她注定优秀,她会永远喜欢你么?是现在放手痛苦,还是到那时被抛弃更痛苦?”
余予笙放手了。
她从此开启了自己对家庭的反抗。没按父母的期待去学外交、为大哥发展公司做副手,她学了珠宝设计,交很多的朋友,不爱回家,酒吧光怪陆离的射灯晃在她脸上,她望着舞池里群魔乱舞的人群,脸上是一种深切的迷茫。
她入职了珠宝设计公司,父母没有阻拦是因为她这般的没有野心、倒也正好不会成为余予策的威胁。后来她去了西班牙,她知道那是乔之霁留学的地方。
她走过那些街道,小店,又去往被时光灼蚀出的海岸线看落日。
她敢去找乔之霁么?
余予笙蜷了蜷手指:她不敢,因为她这样的人,永远在怀疑自己不够好。
她不想成为乔之霁的拖累。
余予笙回想这些往事时,捏在掌心的手机震了下。
刚才她加了乔之霁的微信,此时乔之霁发来一条:【小狐狸。】
在余予笙低眸瞧清的瞬间,那条消息被乔之霁撤回。
正当余予笙以为就这样了时,手机却续又一震。
这次乔之霁发来的是:【这一次,不要再放手好不好?】
余予笙放开手机,跌落进柔软的鹅绒枕里。枕头很软,软得像能吸收人所有没敢流出的眼泪。
她一手握着手机,另只手臂打横挡在眼前。
这样一句话,穿越此去经年,穿越那么多两人离散的时光。而那些时光,是不是还能追得回来?
程巷的生日快到了。
她帮马主任搬着今冬储的大白菜,一颗一颗靠墙垒放在四合院里,嘴里问:“妈,你最近心情怎么样啊?”
“什么意思?”马主任把一颗大白菜递她。
“没什么更年期症状吧?”
“嘿!”马主任双手一叉腰:“你嫌我烦了?”
“没有没有。”程巷这不是揣摩着,她和陶天然的事该什么时候跟马主任说么。
她会为了陶天然很勇敢,但她也怕挨骂,琢磨着要不要先给马主任买点平心静气的中药。
三天后便是程巷的生日,这天,陶天然约她到公司附近的一家日料店吃晚餐。
当两人在一起了之后,程巷发现,陶天然这人是有一点娇的。
比如你看刚开始她勾搭程巷的时候,显得自己多爱吃麻辣烫。
特别随和,特别平易近人,好像天天都能跟程巷一起吃路边摊。
日子久了暴露本性,才发现,她其实很挑嘴的,能跟程巷一起吃路边摊,但也要去吃那些好的餐厅。
还有程巷自己在家做饭的时候,她也挑嘴,站在流理台边看程巷做饭,盯着程巷给排骨炒糖色。
程巷一边腹诽她,一边笑着走到她公司楼下。
双手背在身后,手指尖晃一晃。接女朋友下班这件事,还是蛮浪漫的对吧,嘿嘿。
陶天然提前发微信说她临下班要开个会,程巷也不急,望着昆浦的办公楼,心想跟自己以前那充斥着青椒肉丝味的写字楼是不一样哈,气派。
据说易渝快从非洲回来了。
正当程巷想七想八时,望见余予笙从楼里走出来。
本来按她性子,肯定要上前同余予笙打招呼的。但她真不知自己有「潮人恐惧症」还是怎么着,自打那次跑步开始,一见余予笙,心脏就隐约突突的跳。
罢了罢了,她还是远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