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启谦看了看:果然——在4楼一栋住户的窗户旁,有个中年大叔正躲在窗帘后面。
“我跟他核对过,手机显示的照片拍摄时间是下午4:12,刚好卡在陈督察说的4:12-4:13,408室内发生枪战的时间段里。”
孙天影又在手机上调出一张照片,是他拍摄的那名大学生的手机相册。
相册里,这张照片显示的拍摄时间恰好是16:12。
“那就说明,包租公说什么也没看见,是在撒谎。”
“包租公被我戳穿后,显得很惊慌,他松口说,下午三点多,确实有个警察来提醒他撤离。那个警察很凶,几乎把他揪出房间,他觉得那人有神经病,又很想看电视剧,没多久就又回去了。但你知道:这次抓捕行动高度保密,根本没安排疏散住户。”
“我又去医院问了行动组的‘山猫’,他说,蹲点的时候,林景晖单独上了趟厕所,上了整整十五分钟,飞仔还吐槽他屎尿多。他上厕所的时间段,和包租公被提醒的时段是完全重合的。”
“我继续逼问包租公,他没办法,就都承认了。他说,自己确实亲眼目睹枪战,可屋里打得太乱,根本分不清谁杀了谁。但他记得很清楚,最后活着的那个警察,隔着窗户,用枪指着他,然后,做了个噤声的手势。这名警察,就是提前让他撤离的那位。包租公快吓死了,他转过身子,躲在窗帘后面,没多久,就听见了最后一声枪响。”
孙天影停了下来,似乎说完了。
“所以,是什么意思?”陈启谦听懂了,但他觉得,自己很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这些信息。
让孙天影解释,仿佛是在拖延自己接受这个事实的时间。
“意思就是,一开始,林景晖早有预谋,找机会杀死张廷,但又想全身而退。他觉得借用这次行动,是个不错的机会——而且,这次行动,是他突然发作,惊动了犯罪分子,对吧?林景晖发现两栋楼挨得过近,怕自己的行为有目击证人,便以上厕所为由,挨家挨户敲门,断定房间内是否有人,打算以马上枪战为由驱逐他们,排除可能的隐患。包租公是唯一在房间内的人,他就警告包租公撤离,包租公迫于淫威,假装离开又返回,然后真在室内目睹枪战,受到林景晖的威胁。最后的枪声,当然,是林景晖用王伟超的枪给自己安排的枪伤。”
孙天影顿了顿:“包租公现在就在大厅里,陈组长如果不相信我的话,也可以问问他——如果你觉得这样定罪有点草率。那就先让顾队说完吧。”
他看了一眼顾恺嘉。
“陈组长,先和你确定一些基本的事实,”顾恺嘉开口了,“408房间内,人质与张廷是背后中弹,飞仔是正面中弹,三人都被一枪命中头部。三人所中子弹,出自王伟超的配枪;王伟超身上有三个弹孔,子弹分别来自张廷和林景晖的枪——张廷射出的两颗子弹,击中他的肩部与头部,林景晖的子弹,直穿他的心脏。王伟超的枪身,除王伟超本人指纹外,还有林景晖的指纹,林景晖说,二人曾发生搏斗,他打算抢走王伟超的枪,所以两个人的指纹混在枪伤。”
“没错。”陈启谦点了点头。
“什么情况下,张廷会背对王伟超?”顾恺嘉等了等,陈启谦张开嘴,想要回应,却又沉默了。
顾恺嘉继续道:“第一种可能,王伟超已死亡。可现实却是,王伟超的枪从背后射杀了张廷。张廷没确认王伟超死亡就贸然转身,显然不是一名资深刑警该具备的素质。”
“第二种可能,当时张廷背后无人,或是有同伴。当时,行动组正在追捕逃窜的叉鸡,没人知道三人进入房间的先后顺序。但飞仔必定是最后一个进的——他的枪还在枪套内,就于门口被击毙。他将枪放回枪套,显然是因为,他确认室内很安全。所以,他只可能在得知王伟超死亡后的消息,才会以枪在枪套内的状态进入。”
陈启谦交扣双手,认真思考着。
顾恺嘉继续道:
“剩下的,就是林景晖和张廷谁先进入房间的问题。如果是林景晖先进入房间,这时,王伟超应该挟持着人质,按理说,人质应该挡在他身前,林景晖几乎不可能一击射中王伟超的心脏,就算他射中心脏,王伟超也不会有力气和他缠斗,又为什么能从背后射击张廷?如果是张廷率先进入房间,我们可以假设:张廷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,觉得可以在王伟超对人质动手前击毙对方。但他的第一枪,从王伟超身旁擦了过去——这一点,可以根据他留在窗边的弹孔判断——这一举动激怒了王伟超,也让他明白人质没有用处,于是,他将人质射杀。之后,张廷击中了王伟超的头部。林景晖如果在这之后进入房间,也没有必要与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王伟超近身肉搏。结合这些迹象,所谓为了救人质而‘肉搏’,大概率是林景晖为了掩盖谋杀编造出来的事实,真相是,林景晖用死去的王伟超的枪,趁张廷以为任务完成、准备撤离时,从背后将他射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