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做的好吃也不是最要紧的,大家都没钱,最重要的是便宜。”高春燕木着脸说这句话,她寻思着林雪霞卖得白粥凉菜,这玩意委实不便宜了,可吃过的都说好,明天还要来吃。
“嗯。”林雪霞笑着跟高春燕说话,高春燕很喜欢她,摆摊能有个人搭话是件令人高兴的事。
中午林雪霞借了高春燕的三轮车回去了一趟,她又去买了些调料,开始烧酱汁。
下午骑着车过来,她带上了昨天买的花甲,开始在烤炉上尝试烧花甲粉,“春燕婶子,我煮个粉丝,等会儿咱们俩来尝尝看好不好吃。”
高春燕应了:“行啊。”
林雪霞开始在路边摊上煮花甲粉,浓烈的蒜香鲜香飘散,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来问她在煮什么,林雪霞回道:“花甲粉。”
“多少钱一碗?”
林雪霞原本没打算卖的,但是有人来询问,她就回答道:“两块五一碗。”
那人止声了,花甲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,边上的米粉才一块多一碗。
林雪霞不在意他的反应,她也被这股鲜味给勾住了,让她卖她还不乐意煮呢,这碗她要自己吃。
煮好了,她美滋滋跟高春燕两人用碗分一份花甲粉,“春燕婶儿,你多尝尝。”
高春燕:“闻起来好香,放这么多蒜啊,太香了!”
林雪霞吃了两口,粉丝鲜美异常,她吃得心满意足,她们两个人在摊子里吃,香味勾人的紧,终于有路人忍耐不住了。
“老板,给我来一份你吃的那个。”
听到来生意了,林雪霞也不拒绝,去给人家煮花甲粉,这一下就不可收拾了,来了一个接一个。
林雪霞闷头煮粉丝,又来一个人开口道:“要一碗粉丝。”
“花甲不够了——”林雪霞下意识抬头,立刻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。
辣椒
林雪霞十分意外看着眼前年轻的傅魏,他穿着一双黑皮鞋,灰色西装裤,白衬衫,打了个条纹领带,显得非常英俊潇洒。
现在街上很多男人都留着偏长茂密又乱蓬蓬的头发,而傅魏这样别具一格的短发,格外干净利落,将他五官脸型衬托得淋漓尽致,让人耳目一新。
这样的傅魏,跟上辈子记忆里的傅魏越来越像了,他生意越做越大后,人也越来越会装,知道她喜欢文化人,嘴上总是对此不屑一顾,背地里却暗自较劲,下狠心看书练字,装出一身儒雅气,在办公室里书不离手,还总是用这种事来打趣她,说都是为她改变的,在这一点上,特别讨人厌。
惯会对外儒雅,对她耍流氓!
想起那些旧事,林雪霞的脸颊飞上红晕,此时她的内心犹豫不决,她在想,她这辈子要不要告诉傅魏,其实她也没那么喜欢文化人。
真的不用西装革履不近视也戴个眼镜来她面前装,斯文败类的模样对她动手动脚,优雅绅士的西装一脱,藏不住的是悍勇矫健的身体,还有那霸道强势的本质。
“没关系,帮我煮一碗。”傅魏目光灼灼地看着眼前的女人,直到看见林雪霞的那一瞬间,他心里的大石头才真正落了地。
那天发生的事情不是梦。
他的嘴角勾出一抹笑。
林雪霞被他那双眼睛看得浑身不自在,她低下头,应道:“那你先坐着等会儿。”
不管是什么年纪的傅魏,那双看她的眼睛都是一样的,仿佛一只饿狼,眼睛绿油油地盯着一块肉,而她就是他盯着的那块肉。
怎么吃他都吃不厌。
说不出什么原因,林雪霞咽了咽口水,她还挺害怕如今年轻的傅魏对她动手动脚,虽然人还是一个人,可他们俩现在是陌生的。
十几年后的傅魏变温柔了许多,现在的傅魏可不是啊!
傅魏蛮横、霸道、独断专行……他不喜欢她在外面摆摊,不想她太劳累,他说他会养她的,缺了钱就问他要,还说她是傻女人,身体又不好,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,偏要吃苦受罪。
林雪霞很讨厌他的这副论调,或许其他的女人听见“我养你啊”这种话会很感动,而她只会觉得不舒服。
林雪霞更喜欢自己赚钱的滋味。
自从进厂打工赚了第一笔钱之后,她意识到自己有赚钱的能力,她就很喜欢这种赚钱的滋味。
每一次靠自己的能力和本事赚钱,会带给她一种别样的自信,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,一个有能力有本事养活自己的人。
不管是赚十块,还是一百块,一千块……一天天的积累,在今天谋算着明天能赚多少,赚钱之后怎么改善生活,衣食住行一天天变好,生活就变得有奔头了,就像是吊在驴子前面的那只萝卜。
重点不是面前的“萝卜”是否好吃,而是一直处在一种“有奔头”的生活状态。
就像是一些人捡垃圾也捡得乐不思蜀,重点不是垃圾的价值,而是心怀期待,下一个垃圾桶能捡到多少宝贝,明天的收获会比今天更多吗?
轻而易举得